夫妻纷争不断3年性生活不到10次 丈夫诉离婚被驳
夫妻双方总为家庭琐事争吵,甚至因此影响到正常的夫妻生活。今年6月,他以妻子拒绝导致双方性生活较少,且家庭矛盾多为由,一纸诉状将娜娜告上了法庭。近日,青山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不准予周雷与娜娜离婚。
夫妻双方总为家庭琐事争吵,甚至因此影响到正常的夫妻生活。由于妻子常常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忍无可忍之下,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然而,结果让丈夫大跌眼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妻子不愿性生活
丈夫无奈欲离婚
今年30岁的周雷,在一家私企工作。2007年,经人介绍,周勇与小自己四岁的娜娜相识,成为男女朋友。
经过3年的热恋,两人正式步入婚姻殿堂。然而,由于与周雷的家人一起生活,婚后两人时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
让周雷没想到的是,日常琐事的纷争发展到了“夫妻生活”上。即便是在新婚之夜,娜娜也拒绝和他发生性关系,直至婚后半年两人都不曾有过“夫妻生活”。
无可奈何之下,周雷只好求助于岳母岳父。岳母和女儿一番沟通后,娜娜才与周雷有了第一次“夫妻生活”。可这之后,娜娜依旧拒绝丈夫的要求。周雷说,结婚到现在,三年的时间与妻子的性生活不到十次。
2012年3月,两人的孩子诞生了,可双方的感情却并没有更好。周雷觉得两人的婚姻应该是走到尽头了。
今年6月,他以妻子拒绝导致双方性生活较少,且家庭矛盾多为由,一纸诉状将娜娜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两人又因财产分割问题各持己见,无法达成协商。
周雷表示,婚后所住房屋是其婚前所买,而且也一直由其父母帮忙还房贷,因此不愿分割这部分财产。而娜娜却认为,自己每月支付生活费,还给公婆买过东西,因此希望分割房屋财产等。由于这一问题无法解决,因此,娜娜一直不同意离婚。
近日,青山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不准予周雷与娜娜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