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阑尾炎治疗专科医院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FM医院做了个阑 [复制链接]

1#

博兴市医院做完阑尾炎手术后右腿失去知觉,检查得知神经受损,医院协商后再次住院治疗。

26日,医院突然停止给韩女士用药,声称要求给韩女士做医学责任鉴定,再决定要不要继续治疗。

26日,记者来到博兴县医院,韩女士坐在病房外,韩女士的儿子郝先生告诉记者,6月8日,韩女士觉得肚子疼到博兴县医院进行检查,医院开药后回家了,6月9医院检查发现是急性阑尾炎,于是马上进行了手术。

手术后第二天,韩女士自己及家人发现右腿没有知觉。“当时我们都以为是麻药劲儿没过,但是过了4天还没有知觉。”郝先生说。于是,在韩女士做完手术第5天时,郝先生带母亲医院做检查,却被告知母亲是因为损伤了神经而导致右腿没有知觉,郝先生和家人只能再回到博兴县医院问究竟。

6月16日,郝先生与博兴县医院协商后,再次进行住院治疗。“当时协商先把腿治好,不要钱,一直到治疗痊愈为止。”郝先生在此期间因为不放心,又医院做检查,检查的结果医院一致。“这几天我母亲能拄着拐仗走路了,今天他们却给停药了。”

“患者于1周前因急性阑尾炎入住我院外一科,急症在硬膜外麻醉下行手术治疗,于手术次日查房医师及患者陪人发现患者右下肢无力,活动明显受限,感觉障碍,未予引起重视。经观察治疗恢复欠理想,患者于今日前往滨医附院就诊,拟诊为右下肢神经损伤,患者于今日下午复来我院,经会诊以‘右下肢瘫痪原因待诊’入住我科。”这是韩女士再次入住博兴县医院时的入院记录,时间是6月16日。

郝先生还告诉记者,博兴县医院要求给韩女士做医学责任鉴定,鉴定后再决定要不要给他母亲治疗,医院医务科王主任一直与他协商此事,但是记者采访王主任,王主任却说不清楚此事,拒绝透露任何事情。

最新进展27日下午3点,记者到博兴县医院了解到,韩女士仍旧被停药,医院方坚持要求患者做医学责任鉴定,并且双方开始谈如何解决此事,但是一直到下午5点30分,双方仍达不成统一意见。患者家属提出两条解决方案,一是可以私了,医院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35万,医院把腿治疗好为止。病人家属认为,要医院赔偿35万合情合理,按照患者治疗需要6个月为基准,其中医药费24万,家属护理费等11万。医院治疗两个月共计花费9万元左右,平均一个月4.5万,而且家属护理病人没有办法工作,其工资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1万,医院需要可以开收入证明。代表博兴县医院跟家属谈判的医务科王主任却告诉家属,在1医院可以自行解决,超过1万以上则得通过博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10万元以上则必须走司法鉴定程序,得做医学责任鉴定,但是患者家属拒绝做医学责任鉴定,认为医学责任鉴定应该在患者刚入院时做,或者等患者病好了再做。韩女士家属就停药一事问究竟,但是双方因为此时争执不休,患者家属表示当再次回到博兴县医院就诊时,医院承诺免费给韩女士治疗,一直到康复为止,而医院方则说当时说得是先给病人治疗,没有谈该费用应谁承担的问题。韩女士家人一直在强调,赶紧给韩女士恢复治疗,但是院方说继续治疗也可以,但是得同意到滨州市医学会做医学责任鉴定,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韩女士在手术后右腿失去知觉一事,院方坚持先做医学责任鉴定,在结果出来之前,不能说是院方造成的,如果鉴定结果出来后能证明是院方责任,院方将承担此责任。但是家属却觉得医院没有责任,不会平白无故的给免费治疗两个月,虽然韩女士有腰间盘突出,但是从医院检查的结果看,和腰间盘突出无关。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