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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生病!怕住院!看病难!看病贵!这是很多老百姓生活中最担心的。但从现在起,亳州人民不用再担心看不起病了,因为这个病种收费有了“最高限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68号)和《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通知》(皖价医〔〕号)有关规定,将医改任务落到实处。现将《医院按病种收费最高限价标准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何为按病种收费
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项费用。在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意见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或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至联系地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年12月15日
联系人:秦平
(传真)
邮箱:bzfgj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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